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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时间:2013年11月01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3-11-01 22:28:35

第一章

第一条集团名称: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集团性质: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是以服务现代农业为宗旨,以设施农业、畜牧兽医,城市园林、观光农业等为纽带,以产、学、研一体化为途径,以实现资源共享、校企合作、构建宁夏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为目的,由涉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农牧厅的指导下,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保持会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法人地位不变,相对独立的情况下,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是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集团实行理事会制。

第三条集团宗旨: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和办学模式的创新,实现市场运作,产学结合,互利共赢,科学发展。加强校际交流和校企协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办学和经营的综合效益,努力组建集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就业指导、产业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流的职教集团,构建网络化、一体化、社会化的职教体系,促进成员单位的科学发展。

第四条 本集团的主管部门为宁夏自治区教育厅,集团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遵守社会公德。

第五条集团地址设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第六条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职能:

1、整合资源,联合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劳动者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我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2、加强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息平台,沟通农业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努力为学生创造就业条件,为企业提供优质人才资源供给。

3、校企联运,合作办学,发展“订单式培养”,实施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组织对专业设置、教育标准、实践教学、人员培训、技能考证等有关人才培养事项进行研究,保证专业发展适应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

4、探索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源运作的模式,为职业学校学生实验、实习及专业课教师培训提供支持,为集团内企业岗前培训、在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服务。

5、合作建设多个生产实训基地,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研究,推介成员单位的优质产品,推广集团内外职业教育经验。

6、组织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参加国内外校际和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凡承认本章程、在我区内有一定影响并愿为现代农业职教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农业类高等职业学校或相关高等院校承担农业类相关专业教学和研究的系部及农业类中等专业学校、农业行业协(学)会及行业教育培训机构、知名农业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本集团。

第八条加入集团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单位基本情况。

2、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颁发集团成员证书。

第九条集团成员单位推荐1-2名代表,担任集团理事。集团理事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任期3年。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第十条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集团聘请理事长、顾问若干名,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名,人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人员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各职务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召开临时理事会。在召开理事会期间,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理事长主持会议。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定重大问题需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权力。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

2、制订集团年度工作计划;

3、讨论并通过集团各项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及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事宜;

4、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集团常务理事会或理事提出的议案。

第十五条秘书处是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的常设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其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集团年度工作方案和日常联络工作;

2、负责会议筹办,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负责集团宣传和有关文档管理工作,做好集团内外联络工作;

4、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服务,不定期举办校企联谊会;

5、收集、发布农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信息和人才供求信息,做好成员单位的联络服务工作。

6、负责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7、定期向理事长汇报阶段工作成果。

8、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集团理事人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政策;

2、从事或支持农业职业教育事业,成绩显著;

3、身体健康。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集团成员单位的权利

1、集团成员单位有参与集团重大问题的讨论权和决策权,有集团各项活动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集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利和监督权;

2、集团学校成员单位根据自身需要,有向集团提出在教育教学、招生实习、就业、师资培训、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的权利;

3、集团龙头校有组织各集团单位落实集团宗旨拟订集团年度工作计划,完成集团年度工作任务的领导权;

4、集团企业成员单位有优先招聘集团学校在校学生实习和就业的权利;有向集团提出培训员工、借用学校场地开展各类竞技活动的权利;有参与学校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研讨的权利;有委托成员学校定向招生、培养员工的权利;

5、成员单位有通过集团免费中介,发布业务信息、宣传企业产品的权利。

第十八条集团成员单位的义务

1、集团成员单位有义务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年度工作计划;执行集团理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通报本单位有关情况。

2、集团成员有义务向集团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资料,反馈行业发展情况,完成集团交办的工作任务。

3、集团企业成员单位有义务给集团成员提供市场信息、实训基地和就业需求,为专业教师挂职锻炼,学生参观学习提供机会,并根据成员校的需要开设专题讲座。

4、集团成员应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集团成员如违反本章程,做出有损害集团声誉和利益行为,情节严重且劝告无效者,由集团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责令其退出集团或除名。

第二十条集团成员如要求退出集团时,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方可退出集团。

第五章 经费使用

第二十一条集团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各成员单位和社会捐赠、政府支持以及集团从事其他社会服务活动等所获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集团经费由理事会秘书处指定专人管理,集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集团经费使用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理事大会和有关单位的监督和审计。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集团根据需要可修改章程,章程的修改可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理事大会决议相抵触。

第二十五条集团章程修改程序:由理事会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常务理事会讨论,经理事大会通过集团章程的修正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六条集团如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须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集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清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章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集团第一次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集团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三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集团常务理事会。

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机构及组成人员

名誉理事长:

郭 虎: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高级顾问:

张怀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赵永彪:自治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

马清贵: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

武 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厅级巡视员

杨树森: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理事长:

撒承贤: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常务副理事长:

丁金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高应举: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虞景龙:农牧厅科教处处长

副理事长:

宋玉琳: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马少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冀川: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刘荣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马吉保: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马锦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

常务理事:

李 健:宁夏林业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林: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局局长

石建宁: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柳伟祥:宁夏大学实验农场场长

柳钧正: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校长

任元兴:宁夏固原市农业学校校长

任 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生物与制药技术系系主任

许 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动科系副主任

王素珍:宁夏区花协插花专业委员会会长

石永宏:宁夏九三零禽鸡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晓鸣: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建国:银川金河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 军:宁夏共享铸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邢泽光: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事:

吕红军:宁夏农业广播学校校长

马军宏:宁夏军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戚建敏:天地缘锦绣园林花卉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 云:农垦局良种繁育经销中心总经理

赵占东:永宁天鹏牧业有限公司经理

王 义: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书长:

赵晓瑞:宁夏农业学校校长

副秘书长

陈 冲:宁夏农业学校党总支书记

刘 进:宁夏农业学校副校长

莱惠玲:宁夏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

秘 书:

韩立兵:宁夏农业学校教务科科长

张 涛:宁夏农业学校学生科副科长

宋伶英:宁夏农业学校教务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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